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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各大夜市推出了5元活動為刺激消費,意指該商品只要5元
本來還只是聽聽罷了,沒想到看了看商品覺得挺有趣的於是便展開了夜市走透透的想法
第一晚沒啥收獲但第二晚作足了功課便滿載而歸的回家
杏鮑菇+鴨血&酸梅湯+蔓越莓lemon+6個生煎包+仙草奶凍+3個麵包+冬瓜仙草茶+冬瓜茶
以上的東西總共花費75元----
當然我的食量不會有那麼地大,有些商品是帶回家隔天享用
原本以為有限量及限時的情況下,應該會沒有什麼收獲的,只是抱著走走看看的想法
沒想到計劃中的商品沒有一項漏掉(好在沒有像一斤5元的柳丁事件一般,搶都搶不到,那我真的會昏倒)
在其中有遇到很好的老闆,也有遇到居然只是為了沒有5元零錢這小問題和員工吵起來的
當然也有很好心的人互相交換情報,討論起食物美不美味一番
更有人根本不知道活動還現場和我要折價卷
當老闆斤斤計較因為是5元的活動所以把原本的份量變小,甚至說活動提前結束等話語時
我開始在想小吃不是有一定的利潤在的嗎??在台灣大家一窩蜂的在擺攤在賣東西不就是最好的證明嗎?
20份的量會虧到哪兒去??作活動不就是多讓大家認識自已的商品嗎??
突然想起在美國的情形,你若是有本事的話把東西都給買光應該都沒有人會管你的吧!!
哈-------文化真不同
天很冷,這麼地冷還跑出去逛夜市真是不像我
但很好玩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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